學生卡🕵️♀️、學生證管理辦法
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卡、學生證的管理🪚🤵🏽♀️,特製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學生卡、學生證是678發給本院學生的特有證件,作為證明本院學生身份之用,應妥善保存🏋🏼♂️。
第三條 學生卡🔠、學生證應隨身攜帶,作為學生本人出入校門、參加考試、辦理有關手續時檢查、核實身份之用🎳,不準轉借他人或任意塗改,學生卡要在胸前佩戴👩🏻🦱,不得作為裝飾品佩戴在其它地方。
第四條 學生卡、學生證在新生報到註冊後,由系部在學生工作處統一領取發給學生本人。
第五條 每學期開學,學生持學生證按規定時間到系部辦理註冊手續⛑️。未經註冊的學生證無效。
第六條 學生卡僅限在校內使用,出校門應隨身攜帶證明學生身份的學生證,入校門後即應佩戴學生卡🧛🏻♀️,自覺接受門衛檢查🏀💪🏼。在校內應自覺接受教職工和學生會值勤同學的檢查。
第七條 學生卡、學生證應妥善保管🚶🏻,不得轉借👩🏽🦳。如遺失或損壞💠,須及時補辦🙋♂️。
第八條 學生卡☘️、學生證補辦
(一)補辦程序:個人申請、班主任簽署意見後到學生工作處補辦;
(二)收費標準👨❤️💋👨👳🏿♀️:學生卡5元/個🧑🏼🍼,學生證5元/本😙。
第九條 故意損壞🥇🕵🏼♀️、塗改或將學生卡🌊、學生證轉借他人者,678將視情節給與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👍🏽。
第十條 學生證中“學生乘車減價憑證”🍤🤸♀️,一般應在假期乘坐火車使用,每學年往返兩次(由學校至家庭所在地的最近路線)。不能使用本證串親、訪友。
第十一條 凡發現利用678体育學生卡🏌🏻、學生證從事非法活動,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👉🏿😓;因個人原因造成不良影響的,持證人必須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。
第十二條 學生領取畢業證時,必須將學生卡、學生證交回註銷,丟失補交相應費用。
第十三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678學生工作處👩🧰。